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政論家南方朔今天在香港媒體撰文說,各方矚目並期待的陳水扁夫婦及家族親信貪瀆弊案,終於在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長達4個月的偵辦後,於12月12日首波偵結,將陳水扁、吳淑珍,他們的兒子媳婦陳致中、黃睿靚等14人依貪污、侵佔、洗錢等罪名提起公訴,起訴書並認定扁家收賄及侵佔“國務機要費”共達7.8億元(新台幣,下同),因而要求處予“最嚴厲之制裁”。
由於扁家所涉弊案極多,而且金額龐大,其過程則盤根錯節、枝葉牽纏,因而一般人只看報道或翻讀起訴書,都難免一頭霧水。其實,這次起訴,只是扁家所涉弊案裏的一小部分而已,包括了“國務機要費案”、海外洗錢案目前已查獲的 7.8億部分,以及龍潭購地案和南港展覽館這兩宗工程受賄案等計4案。至於所涉金額更大,貪污情節更大膽的二次金改案和“機密外交”案等,則因仍在偵辦,還必須等事證齊全後再後續起訴。這些弊案所涉金額可能在10億以上,還涉及許多在台灣呼風喚雨的金融業巨子和政治要人。等到這些部分查清而起訴,或許會讓人更加震驚,也更讓人對其違法妄行、中飽私囊之事歎為觀止!
文章指出,當今的起訴只是第一波。它主要起訴的14人,乃是侵佔“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以及在各項弊案裏擔當賄賂中介的嫌犯;除了這14人外,南港展覽館案部分,由於有一部分是旁枝,因而成了“案中案”,另外起訴10人。總計起訴24人。
由目前的4案起訴24人,已可看出陳水扁當政8年,其實早已建構出了一個龐大分工的貪污共犯結構,他利用家人親信將應當公務支出的“國務機要費”當私人戶頭而提領花用,等於侵佔公款逾1.04億元;他利用政府的公權力,而勾結官吏、缺乏操守的專家學者評審,而與商人財團勾結,由吳淑珍發號施令,動輒收受上億賄賂;而其貪污所得則大舉利用人頭在海外頻繁移動洗錢,其複雜程度較蜘蛛網更甚。起訴書直指陳水扁違法亂紀、敗壞體制、以權牟利;又指控吳淑珍濫權干政、危害“國家”。這其實已將陳水扁當政8年的權力濫用、貪腐敗壞做了最具體而微的總結!
貪官學者財團互勾結 大共犯結構使人浩嘆
文章指出,目前扁家弊案已開始被分割處理,事證比較確鑿的部分先被起訴,後續更大案件仍繼續偵辦。由於這些弊案直指扁家,由於陳水扁是個太大的目標,吸引了一切眼光,因而另外一些同樣甚至可能更重要的因素反而被人疏忽。例如他們夫婦犯案,動用到許多政府公務員,而這些公務員也都樂於扮演參與執行貪腐的角色,成為親信。扁家犯下滔天大罪,公務員體系共謀,沒有人為了責任與尊嚴敢於違抗或進而檢舉。此外,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扁家先找好承包廠商,公務系統即全力配合,找了一群特定的學者專家,這些學者專家在收受賄賂案,在當工程評審時即全都走私放水。台灣學者專家的淪落至此,寧不使人浩嘆!大貪污要有大共犯結構,扁家貪污除了他們家族貪婪外,還有財團廠商的貪圖僥倖及走後門習性、官吏們的附和、學者專家的搭配,以及宵小之輩的穿針引線。這個大共犯結構或許才更值得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