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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投書媒體:真是大白天活見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8 09:52:07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扁家涉入“國務機要費”等四項弊案,特偵組12日偵結起訴。陳水扁女兒陳幸妤今天第三度投書,批評起訴書內容悖離事實。

  陳幸妤在這篇題為《不是事實的事寫在起訴書上/我只剩下憤怒、無奈、絕望》投書中,一開始就寫下:“老實說,那本厚厚的起訴書我沒有看完,但我不過翻了幾頁,想找我的名字,想知道檢察官認定我貪了多少,想知道我那次問訊講的話,檢察官信幾成”。她說,看到起訴書中有一行“陳幸妤日常消費的發票係交由母親吳淑珍保管”的內容後,難以相信。她更以“真是大白天活見鬼,我什麼時候講過這樣的話”,強烈質疑起訴書內容。

  不願接受媒體訪問的陳幸妤,今天第三度投書親綠媒體《自由時報》。她今天評論的對象是特偵組和特偵組檢察官撰寫的起訴書內容,她並詳細說明自己日前接受特偵組就訊的過程,質疑檢察官,“為什麼我沒說的話,不是事實的事可以白紙黑字的寫在起訴書上。”

  陳幸妤說,檢察官曾問她“發票有沒有給過陳鎮慧?”但她的回答是:“沒有,我的發票有給過我母親,沒給過陳鎮慧。”陳幸妤質疑,“我實在不相信我這幾句話可以總結成‘我日常發票係交由母親保管’,是我國文太差,還是檢察官舉一反三能力太好?我不知道這句話對整個案情重要嗎?但我只覺得很憤怒,非常非常的憤怒,”

  對於就訊過程,陳幸妤也強調自己幾次被問到“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的問題”,陳幸妤說,“我只記得我很大聲的跟檢察官說,‘這都是我自己付錢,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莫名奇妙都變成“國務機要費”,你愛寫我污多少錢,自己回家寫一寫,不用問我了’檢察官要我注意態度,但是我只是很憤怒,就算是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憤怒”。

  陳幸妤稱,“我是個連五元十元都不願意佔人家便宜的人,在診所我買一些只有我要用的器械,我都自掏腰包,不願向老闆開口、用診所的公費,沒想到會被當成賊一樣,一筆筆單據拿出來拷問我,我只覺得很受辱、清白被謀殺。”

  陳幸妤在文章中揚言,自己是個不願意佔別人便宜的人,不過,她也令人意外地把矛頭轉向總管、隨扈、經手蓋章的人表示,“你看看那些經手有蓋印章的人,你應該去問他們,我不知道該不該講,我懷疑有人拿了我的錢,又把我的發票拿去報公帳。”

  陳幸妤還在文章中寫道,“我深深覺得,台灣是個病得很深的地方”、“我曾深深的愛著這塊土地,這個我心目中的“國家”,但如今我只剩下憤怒、無奈、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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