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執政黨的中共已經建立起黨內外的監督機制,並把建立科學、高效的黨內監督機製作為黨的建設一項重要內容。但相比之下,作為參政黨的各民主黨派章程中一直沒有明確規範的監督機制,也沒有設置專門的監督檢查機構。
“內部監督機制的建立,彌補了以往民主黨派在參政黨建設上的制度缺失。”民主黨派研究專家陳昌福教授說。
改革開放30年來,民主黨派的組織狀況呈現許多新的特點。目前,八個民主黨派的總人數已經達到72萬多人,僅民建的會員人數就由1979年的不足2萬人擴充至目前的11萬多人,人員組成也更加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2007年底,各民主黨派完成了新老交替上的政治交接,一大批年輕幹部走上了民主黨派各級領導崗位。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民主黨派人士走上實職領導崗位。據統計,2008年省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結束後,31個省區市領導班子中,民主黨派成員達166人,佔非中共人士總數的81%。
“民主黨派自身建設起步較晚,而現在又面臨著成員增長迅速、結構日益複雜、實職實權越來越多等新情況,這就首先需要建立內部監督的制度和機構,這樣才能不斷促進民主黨派的規範化、制度化。”周淑真說。
八個民主黨派的中央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為7至11人,主任由中央常務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員在中央委員中提名。每屆任期與中央委員會相同。
以民建為例,提交民建中央全會審議的委員人選全部為中央委員,其中在政府有關部門擔任領導職務的有4人,會務工作者4人,專家學者1人,企業界人士1位,在地方人大常委會任職的1人。
“這樣的組成人員結構,能適應中央監督委員會工作的需要,能夠發揮成員的專長。”馬培華說。
各民主黨派中央監督委員會將通過明確制度、擴大渠道和方式,實現和強化內部監督工作。在制度方面,民主黨派已經紛紛建立中央議事決策制度,集體領導分工負責制度,談心會制度,述職和民主評議制度、信訪處理以及談話和誡勉制度等。
陳昌福表示,民主黨派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在自身不斷努力的基礎上,還要學習和借鑒中國共產黨的寶貴經驗,從而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促進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
然而,對於去年底完成新老交接的民主黨派來說,包括內部監督在內的自身制度建設還將是一個長期的任務。
民建中央主席陳昌智日前撰文指出,要始終不渝地把健全會內規章制度作為自身建設的有力保障,構建增強生機和活力的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