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0日電(記者 黃惠玟分析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兩度對陳水扁做出無保釋放的裁定,讓特偵組嚐了兩次敗仗。法界卻流傳,當天裁定扁是否羈押的合議庭抽籤程序,讓審判長周占春大占便宜,仔細了解當中的程序,接下來只要特偵組拿二次金改案另案聲押,如果沒有意外,裁定的合議庭又會遇到周占春,最後結論恐怕可想而知。
這則網路上的訊息指的是,司法院今年“總統”大選前兩個月指示各地方法院成立“重大金融專庭”,審理案件的範圍包括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期貨法、洗錢防制法、信託業法、金控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被害利益達1億元以上的案件。這道命令在今年的8月付諸實施,而這時間點也很湊巧,因為扁家洗錢案爆發正好也是今年的8月。
問題就在,這次特偵組以4個案子起訴扁,包括南港展覽館案、“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據了解,12月12日召開羈押庭時,台北地院召開庭長會議研商是否要由一般審判庭來承接,當時原本希望由承辦“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庭來併案審理,但遭到該庭法官蔡守訓的拒絕,最後才決定由“重大金融專庭”來審。
台北地院的“重大金融專庭”只有三個專庭共9個法官,扣除兩位庭長和周占春,有6位法官可以抽籤,再扣除已承辦重大金融案件的兩位法官,只剩4位法官可以抽。這4位當中,屬於周占春的法官就占了2人,等於說,周占春有一半被抽中的機會。如果3庭之中一位庭長有案正在審理,另一位有其他原因不接案,周占春被抽中的機率就是百分之百。
回到這次特偵組以4個案子起訴扁,其中,除了洗錢案外,都是目前可以掌握事證很明確的案子,照道理應該由一般審判庭承接,但就是因為卡著洗錢案,才會讓重大金融專庭有抽籤的機會。
國民黨“立委”邱毅就指出,這顯然是特偵組當初的失策,因為如果當初不急著起訴洗錢案,或許不會讓周占春有可趁之機,特偵組因貪而敗陣,實在應該調整策略。
如果這個抽籤的推論是真的,那麼特偵組目前所掌握的二次金改案,屆時一旦偵結起訴,決定再次聲押扁時,依二次金改的內容顯然一定是由“重大金融專庭”承審,那麼周占春一定又在被抽的選項之一,而機率搞不好真的就是百分百。如果周占春真的是邱毅口中扁埋在司法界的“暗樁”,那麼扁案會不會有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