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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慶林在第四屆兩岸經貿論壇上講話(全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20 12:02:17  


 
  各位來賓、各位朋友!“積微成大,陟遐自邇”。長期以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從無到有,由小到大,不斷發展,已經具有相當規模。兩岸經濟的聯繫日益緊密,基本形成互補互利的局面。廣大台商積極推動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成為促進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08年10月底,大陸方面累計批准台商投資項目77000多個,實際吸引台資470多億美元;兩岸貿易額累計達8400多億美元。在兩岸經濟交流合作蓬勃發展的進程中,我們獲得了許多重要啓示,積累了不少有益經驗。

  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天然紐帶。兩岸同胞,同祖同宗、同文同言,有著無法割舍的情感。2300萬台灣同胞和13億大陸同胞都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成員,彼此容易親近、交流和溝通。大陸同胞理解、信賴、關心台灣同胞,真誠希望台灣同胞幸福安康。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興業,與大陸貿易往來,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和條件。

  互利共贏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重要目的。兩岸經濟互補性強。開展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給大陸帶來資金、技術和先進的管理經驗,增加了就業,促進了大陸經濟發展;同時,也給台灣帶來巨額貿易順差,給台灣企業提供了廣闊市場,促進了台灣產業轉型升級,帶動了台灣經濟發展。 

  積極的政策措施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有力保證。無論兩岸關係形勢如何變化,我們始終堅持不以政治分歧影響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並採取一系列積極的政策和措施,給予台資企業各種優惠,實行“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政策,設置專門的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園區,制定專門法律保護台灣同胞投資,維護台灣同胞正當權益,有力促進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

  台海和平穩定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必要條件。發展經濟需要和平的環境。多年來,兩岸關係歷經風雨,在“台獨”分裂勢力倒行逆施的8年裡一度瀕臨危機的邊緣。所幸的是,兩岸同胞共同努力,制止了“台獨”分裂圖謀,維護了台海局勢基本穩定,維護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所必需的客觀環境。 

  中國大陸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強勁動力。今年是大陸改革開放30周年。30年來,大陸經濟年均增長9.8%,經濟總量占全球的比重由1978年的1%上升到2007年的6%,對外貿易總額占全球的比重由不足1%上升到8%左右,人民生活從溫飽不足發展到總體小康。大陸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為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提供了巨大空間和動力。

  這些重要啓示和經驗來之不易,彌足珍貴,值得我們倍加珍惜,並在今後的實踐中不斷發揚光大。

  各位來賓、各位朋友!綜觀當前形勢,兩岸經濟關係發展正處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面臨著難得的歷史機遇。台灣局勢發生重大變化,排除了束縛台灣經濟活力、阻礙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政治干擾。兩岸同胞對深化兩岸互利合作的共識日益增多,期望愈加殷切。兩岸雙方都採取了積極措施,推動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向前發展。同時也要看到,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兩岸經濟發展都面臨著國際經濟金融形勢複雜變化帶來的嚴峻挑戰。兩岸雙方必須牢牢把握和切實用好兩岸關係發展難得的歷史機遇,自覺順應兩岸同胞的願望和要求,積極抓住有利因素,努力化解不利因素,全面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促進兩岸經濟發展,更好地造福兩岸同胞。為此,我願提出以下五點建議: 

  第一,積極展開合作,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其波及面之廣、影響程度之深、衝擊強度之大,為上個世紀30年代以來所罕見,給世界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帶來嚴重影響,也對兩岸經濟造成很大衝擊。兩岸同胞是手足兄弟,“兄弟同心,其利斷金”。在這個關鍵時刻,兩岸同胞更應當相互扶助,加強互惠互利的經濟合作,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穩定經濟,改善民生。大陸方面已作出重大決策,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出台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大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重建,提高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衆的收入水平。到2010年底,僅這些項目建設的投資規模就將達到近4萬億元人民幣。這些措施將有力地推動大陸經濟發展,也勢必對台灣經濟產生積極影響,為台灣企業和廣大台商提供新的商貿、投資機會。我們對台灣經濟目前遇到的困難感同身受,真誠希望與台灣同胞共同努力,積極尋求因應國際金融危機的辦法,攜手共渡難關。我鄭重宣布,如果世界經濟形勢持續惡化,台灣方面提出緩解經濟困難的要求,大陸方面願意盡最大努力,提供協助。 

  第二,積極促進協商,推動兩岸金融業合作取得實質進展。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日益密切的兩岸投資貿易往來,對兩岸金融合作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兩岸雙方應迅速採取實際措施,著力擴大兩岸金融合作,增強兩岸經濟活力。兩岸雙方有必要就建立兩岸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監管合作機制和貨幣清算機制盡快進行商談,爭取盡早簽署相關協議,解決兩岸金融機構互設分支機構的問題。雙方應積極推動兩岸金融業者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人才培訓和學術交流,通過適當途徑加強信息溝通、監管合作與業務往來,增強防範金融風險能力。在此基礎上,更好地整合資源,改善大陸台資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子環境,幫助台資企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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