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來自全國的400多個三鹿一級代理商集聚三鹿集團總部石家莊,追討因召回問題產品而墊付的幾億元退貨款。有代理商預計,加上所欠經銷商貨款、奶農收奶款以及包裝、添加劑等供貨商貨款、員工遣散費,保守估算,三鹿總負債要接近20億元。
乳業專家王丁棉分析認為,按三鹿去年淨資產12.24億元計算,三鹿資產已經有一部分轉移到旗下8家工廠,破產拍賣所得估計最多只有10億元,遠遠不能承擔其近20億元的負債,資金總缺口至少有10億元。而按照破產程序,受害兒童和被遣散的員工享有優先獲賠權。
記者昨日多次拔打三鹿總部及相關負責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據衛生部近日有關通報,全國累計報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個別問題奶粉導致泌尿系統出現異常的患兒29萬餘人。
三鹿簡歷
三鹿的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幸福乳業合作社,當時只有32頭奶牛和170只奶羊。經過50餘年發展,2007年集團實現銷售收入100.16億元。中國品牌資產評價中心曾做過評定,三鹿品牌價值達149.07億元。
律師說法
“普通債權不享優先”
對於破產清算過程中債務的償還順序,已經追討上門的代理商卻沒有優先權。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昨日表示,按照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在清償破產費用後,應該先償還工人工資、保險,其次為國家稅收等款項,最後才為普通債權。根據目前法律界定,代理商、供應商、以及消費者都屬於普通債權,如債權不足以順序清償,那麼普通債權人的權益則無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