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案,案件移審法院後,為了“捉放扁”,一波三折,引發社會譁然,不但法官因此被批,甚至台北地院、司法院都遭池魚之殃;如今,台北地院將扁案依慣例“後案併前案”,案件並從審判長周占春手中交出。該案在換手後,將重回“基本面”,未來,扁是否遭羈押,變數雖多,但對特偵組而言,聲押成功機會將大增。
聯合晚報報道,在扁聲押案中,台北地院合議庭二度諭令陳水扁無須交保,這項裁定結果,對特偵組言,無疑是重大挫敗,而從審判長周占春的態度觀察,扁案即使再發回,周占春的合議庭仍會有同樣裁定,因此,特偵組將希望轉向高院,並期待高院能自為裁定,將陳水扁收押。
不過,計劃趕不上變化,在高院尚未裁定前,該案已由周占春手中轉至蔡守訓,依此發展,未來高院即使不自為裁定,案件再發回台北地院重裁,其結果對特偵組而言,仍屬有利。
陳水扁羈押與否,雖僅屬個案,但卻引來嚴重關切,民眾的關切雖恐流於藍、綠之爭,但法官審酌時,應回歸法律的基本面,拿掉藍、綠,拿掉卸任“總統”的頭銜,重新對一個涉及貪污重罪的被告,就其是否可能涉串證、虞逃加以審酌,決定應否羈押陳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