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2日,苗元禮被開除公職,一位紀檢幹部向記者介紹,在開除公職通知書上簽字時,苗元禮臉色蒼白,顫抖的手幾乎無法握筆。
“我錯誤地以為,我不是黨員,可以不受黨紀的約束。”苗元禮說。
“一名地廳級、無黨派幹部,通過公示監督的渠道被拿下,這是山西首例,在全國也不多見。”2008年1月24日,在省紀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紀委副書記張曉亞說。
風光不再 身陷囹圄黯然受審
“我從一個熱血青年走上工作崗位,又在領導崗位上滑向犯罪的深淵,教訓不可謂不深,”2008年初的一天,辦案人員再次面對苗元禮時,苗神色凝重,誠懇表示,“有話要說”。
辦案人員靜靜等待。苗元禮像在副市長任上一樣,倒背雙手,在並不寬敞的房間裡來回踱步、若有所思。
“我沒有經得住金錢的誘惑,一切錯在一念之差。”他說,“紙裡包不住火,問題總有一天會暴露。”
事實上,苗元禮的問題早已成了臨汾城公開的秘密。
煤炭產權改革最激烈的時候,臨汾各界反響強烈,煤老板們屏住呼吸,靜觀形勢,掌管生殺大權的“苗副市長”,成了萬衆矚目、一言九鼎的人物,他的一支筆、一個電話、一次表態,都蘊含著無限玄機。
坊間一度傳言,苗元禮的辦公室經常放一叠報紙,前來辦事的人看報紙有多厚,就要放多少錢。採訪中,記者就此向辦案人員求證,辦案人員但笑不語。
“2004年到2007年三年間,苗元禮共計受賄115次,平均每年受賄170多萬,每月受賄10多萬。”10月22日,朔州市人民法院對苗元禮開庭審理,公訴人為苗的斂財進度逐一“盤點”,旁聽席上一片嘖嘖之聲。
辦案人員介紹,對於向自己行賄的人,苗元禮來者不拒,照單全收,其毫無顧忌的程度令人震驚。
山西某煤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是這支行賄大軍中較為突出的一位,苗元禮先後6次收受其40萬現金。
臨汾某煤礦礦長王某,也是衆多行賄者裡的一位。
2004年下半年,苗元禮應王請托,批准其煤礦緩交資源價款,並收受其賄賂7萬元。庭審中,公訴人當庭指控,經苗元禮批准,王的煤礦緩交了1000多萬價款,並在不符合生產條件的前提下複工複產。
“3年來,經苗元禮批准緩交的資源價款多達3139萬元。”辦案人員告訴記者,苗元禮“自恃勞苦功高”,不但心安理得地受賄,而且明目張膽地索賄,僅在臨汾市煤運公司下屬的某公司報銷的費用就達36萬元、票據1700多張,其中甚至包括他與情人在賓館開房的花銷。
風月往事 沉重教訓幾多尷尬
“苗貪錢,貪色,出事是遲早的事。”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每年一度的幹部測評中,苗元禮的排名一直保持在倒數水平,“生活作風不嚴謹是大原因”。
庭審中,公訴人亦對此予以指控,“為不符合條件的煤礦撥付維簡費195萬元,為其情婦從中謀利38.5萬元”。
2004年,臨汾市對成績突出的煤礦進行獎勵,苗的特定關係人(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人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張某與苗商定,由張某與其叔叔、翼城縣某煤礦老板談妥好處費後,再由苗為其撥付獎勵費用。2005年上半年,張某叔叔的三座煤礦如願得到獎勵,共計60萬元,張某收受叔叔好處費10萬元;2006年3月,張某叔叔再次得到80萬元獎勵,張某收取好處費20萬元。
孫某也是苗的特定關係人。2004年底,苗元禮在孫某家中與其商定,由苗元禮為煤礦批撥費用,孫某從中收取好處。幾天後,孫告知苗元禮已聯繫好一座煤礦,不久,該煤礦獲得25萬元獎勵,孫家人收取好處費3.5萬元;第二年,孫家人又物色到另一座煤礦,苗元禮得知後,為該煤礦撥付了30萬元費用,孫家人收取好處費5萬元。
“他的紅顔知己不止一位,但從不厚此薄彼,而是有情有意。”知情人說,偵查初期,根據苗元禮自己的交代及證人提供的線索,辦案人員日夜兼程,趕到苗的其中一位情婦舅舅家,就在這所農家小院的地洞、米缸、雞窩等處,“發掘”了大量現金、美元,一時在臨汾傳為笑談。
“有情有意的背後是無法無天。”辦案人員一針見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