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主導扁家洗錢案的陳致中,傳出“認罪協商”的消息,由於陳致中涉犯的洗錢防制法,最重本刑為七年以下徒刑,實務上,重判的比例並不高,回歸到刑法社會勞動的修正,如果陳致中未來運氣好,被判六月以下徒刑,是有機會“掃大街”了事。
聯合晚報報道,“法務部”官員表示,法律的修正,要看全面的修法效果,並不會為個案去量身定作,陳致中涉訟的未來尚不得而知,目前還言之過早,如果,陳致中、黃睿靚涉及的洗錢罪,未來有機會被判六個月以下徒刑,當然得改服社會勞動替代刑罰,一切的前提是他們夫妻倆被判六月以下徒刑。
據特偵組透露,陳致中的“認罪協商”仍屬半套,陳致中雖願意協商,但仍不認罪,縱使未來出現認罪協商的空間,還須看法院實務審判上,會否被判六月以下徒刑,由於特偵組起訴“致、靚”夫婦時,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陳致中迄今的犯後態度,不太可能出現“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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