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30日電/開放大陸旅客來台觀光半年,配套措施未盡周延,有多名大陸旅客將2萬人民幣在機場兌換新台幣9萬餘元,遭海關依違反外匯管制條例規定,要求超限的3萬餘元存關不得入境。
近來陸續接到有大陸旅客向台灣導遊反映,台灣外匯管制太嚴格,經詢問才知是政府開放大陸旅客來台觀光,卻未將配套措施修改,才讓大陸旅客覺得很離譜。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規定,旅客入境攜帶新台幣入境以6萬元為限,超過部分應在入境前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證查驗放行,未經核准者,不得入境。因此大陸旅客在機場管制區內的銀行所兌換的新台幣不能超過6萬元,否則無法全數攜帶入境。
機場銀行業者近來接到多起大陸旅客抱怨,因此都會善意提醒大陸旅客,等到入境大廳銀行再行兌換。銀行業者也認為旅客是在管制區內的銀行兌換,都有水單憑證,搞不懂海關人員的想法。
台北關稅局局長饒平則表示,對大陸旅客的困擾和問題,將向上級反映,同時建議將相關規定修訂,以免徒增困擾。
台“交通部”觀光局指出,大陸旅客是來台觀光消費,不應有如此限制,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修法,以免影響觀光客消費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