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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華立控告三星侵權勝訴 三星須賠5千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02 15:52:50  


  中評社香港1月2日電/論2008年中國最大成就,是北京奧運會?還是“神州七號”升空?別漏了頗重要的另一項︰中國公司“浙江華立通信集團”控告韓國大企業三星(Samsung)取得勝訴,罪名是專利侵權!

  這件受到外國傳媒廣泛報道。事緣華立於2002年在中國申請名為“CDMA/GSM雙模式行動通訊的方法及通信設備”的手提電話技術專利權(其特點是讓手機可同時接通GSM及CDMA網路)。2005年5月,知識產權局正式批准專利。一年後,華立竟發現三星某部暢銷的手機便用了相同的技術,於是興訟。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近日,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華立勝訴,三星須賠償人民幣五千萬元,此案立即成為中國史上賠償額最大的手機侵權案件!三星在審訊中,一貫“大企業”姿態,氣燄十足,拒絕承認華立有專利,也認為中國內地的限制,管不着三星產品;敗訴後忿忿不平,矢言要上訴。

  三星或將上訴

  華立通信在起訴中指出,華立通信於2002年1月15日申請了《CDMA/GSM雙模式移動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設備》發明專利,專利基本覆蓋了GSM/CDMA雙模通信產品的主要硬件設計思想和實現手段。

  華立通信公司方面表示,目前宣判的5000萬元的專利賠償費是起訴時由華立提出的,由於我們起訴時間在2007年初,因此目前5000萬元這個賠償金額只涉及到三星侵權產品銷售量的一部分。而三星侵權手機產品的銷售量在70萬臺以上,並且目前該產品仍在市場上銷售、華立通信表示將進一步追溯三星賠償經濟損失。

  三星中國總部公關部負責人昨日表示,“如果判決認定是三星侵權,我們會針對一審的結果進行上訴。”

  此外,華立一位高層表示,目前市場發現對其雙模手機專利侵權的廠家並不止三星一家,華立目前正在做一些調查搜集工作,下一步將對這些廠商提起侵權訴訟。

  雖然一審並非最終判決,卻已為中國打了一支強心針!向世界宣示,向被稱為“盜版大國”的,也有自家研發之科技,在人前吐氣揚眉。

  不過話說回來,三星實是“慣犯”……美國公司Spansion及Wistron Corp等原來都正在控告其侵權。韓國扮演的就是竊賊,且看端午、孔子、中醫,豈不是都被韓人偷為“專利”?“三星案”的發展,中國人必須密切留意,誠“警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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