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旭人提出,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別是要壓縮行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同時,重點加大“三農”、教育、就業、住房、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投入,並向中西部地區傾斜。根據社會事業發展規律和公共服務的不同特點,積極探索有效的財政保障方式,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
推進“轄區財政”改革
在理順政府與納稅人之間關係的同時,圍繞政府間財政關係,一整套改革思路也已浮出水面。
謝旭人提出,在保持分稅制財政體制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將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逐步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提高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規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分配辦法,科學合理設置轉移支付因素和權重。規範專項補助政策,屬於中央事權的,中央全額承擔;需要地方共同負擔的,逐步實行按項目或按比例分擔。
“這是改革的方向所在。”安體富教授說。
安體富分析指出,目前我國各級政府之間的職責劃分不清,不規範,即事權不清,在此情況下,各級政府間事權層層下放,而財權和財力卻層層上收。目前基本公共服務的事權,主要由縣鄉基層財政來承擔,像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和福利救濟等支出大都由基層財政負擔。
因此安體富認為,應當根據各類公共服務具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進一步明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在提供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和生態環境等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事權,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
謝旭人同時提出,將進一步規範省以下政府間分配關係,適當統一省以下主要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強化省級政府對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支出責任。完善轄區內財力差異控制機制,均衡省以下財力分配。將全面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因地制宜確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推進鄉財縣管改革。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教授就指出,財政體制應盡快從現行的“層級財政”向“轄區財政”轉變,建立轄區財政責任機制,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目前面臨的基層財政困難問題。
其理由是,層級財政是以假設每一層級政府都具有相同職能為前提的,但實際上從中央到鄉鎮,每一級政府的職能並不一定完全相同。比如有些縣鄉,本身並不適合發展,沒有條件發展,甚至按照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要求,要被限制發展,甚至禁止開發。
所以,按照層級來理解財政體制、政府間財政關係,有一定偏差。不能強調每一級政府都各吃各的飯,因為在這個前提下,再用轉移支付的辦法去彌補,則一旦轉移支付不到位,就會出現2005年以前的那種基層財政非常困難的窘境。
因此他主張建立轄區財政責任機制,使得每一級財政都應負有對轄區範圍內各級財政平衡的責任。“不能只是本級過好日子就行了。這就是財力和事權相匹配,事權下移,財力也得下移。”
在他看來,只有財力和事權相匹配,各級政府都去分擔解決基層財政困難,“衆人拾柴火焰高”,這個問題才可能得到根本解決。同時從管理角度來講,中央政府針對省級單位的工作量就大大減少,而強化了省級政府的財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