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3日電/香港YaZhou ZhouKan 2009年第3期刊文說,陳水扁弊案已經成為台灣政壇的不定時炸彈,最直接受到衝擊的就是李登輝。未來台灣檢方透過司法互助,將“李案”和“扁案”合並辦理,台灣前後兩位領導人的貪污案極可能是瑞士司法單位一齊破案,這是扁、李兩人當初始料未及的巧合。
文章摘錄如下:
陳水扁案已經成為台灣政壇的不定時炸彈,最直接受到衝擊的就是李登輝。日前,陳水扁扯出李登輝任內的飛龍案,高達360億台幣去向未明,並且直指這筆錢牽扯到李時代的黨政軍高層,並且是由李登輝主導。
“飛龍案”是李登輝任內的重大採購案。當時,台灣軍方就有很大的反彈聲浪,特別是在美方已經批准F-16戰機售台之際,台灣還向法方採購與美國後勤維修系統完全不同的戰機,根本是不合成本,而且也是不符台灣戰略需求的採購。可是,當時的主政者李登輝卻全力促成,甚至要求台軍“參謀總長”劉和謙每周都向他報告採購的進度。
而且,台灣當時對法方的採購是採用“商購”的模式,與對美的“軍購”模式不同,最大差別在於商購是由民間公司進行,其中有很大的傭金成分灌在採購金額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