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內部權威人士13日上午透露,繼2008年12月下旬數天開庭審理後,引發全國乳業危機的三鹿奶粉系列案件有望於本周五(16日)一審宣判。受害方的代理人許志永表示,在春節前宣判,是對社會大衆和受害人有個“交代”。
《法制晚報》報道,從2008年12月下旬開始,三鹿奶粉事件的相關責任人開始在石家莊中級法院陸續接受審理,而最受關注的三鹿原董事長田文華也在2008年的最後一天,與三鹿集團兩名高管一同出庭受審,當天庭審持續了14個小時。
此後,各方均揣測認為,相關案件將在2009年春節後一審宣判。但有權威人士透露,三鹿奶粉系列案件將會提前至16日宣判。田文華的辯護律師之一劉新維律師表示,按照法律程序,法院會提前三天通知辯護人具體的宣判時間。
受害方的代理人、律師團團員之一許志永表示,他得到的消息是在春節前會進行宣判,但目前還沒有經過法院方面的證實。許志永分析說,春節前宣判的幾率很大,原因在於以下兩點,首先,從情理上講,春節是中國人的傳統節日,在春節前宣判,是對社會大衆和受害人有個 “交代”,從心理上說,也是對受害人心靈的一種安撫。
此外,按照法律程序的規定,刑事案件在開庭後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應該會在1個月到1個半月之內進行宣判,三鹿奶粉事件的開庭時間是2008年12月26日,按照一個月的期限計算,正好應該在春節前宣判;雖然春節後宣判也並不違規,但是時間相對就顯得較為“局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