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5日電/日本地方政府紛紛發死人財,從火葬場裡搜羅一些金銀,變賣換成現金。名古屋市前年就蒐集、變賣了十二公斤的金、銀、白金和鈀等貴重金屬,替市庫賺進了一千萬日幣。
中廣新聞引述朝日新聞報道,日本人的遺體火化以後,家屬多半就交給火葬場處理。火葬場會把骨灰揀出來,放進骨灰罈交給家屬收存。比較大的骨頭或是燒完了以後遺留下來的物品就都由火葬場全權處理。遺體上的一些貴重金屬,就由火葬場回收使用。
兩千零七年,東京市政府從火葬場回收了七百公克的黃金、五百公克的白金、一千九百公克的白銀,給市府增加了三百二十萬日圓的進帳。東京市還從火葬場收回了九萬日圓的各種硬幣。
朝日新聞說,地方政府變賣火化以後留下來的金銀的做法前後有二十多年了。一個經常在火葬場辦法事的和尚說,他早就知道這種做法了,只不過家屬並不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