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5日電/雖然台灣高等法院兩度駁回陳水扁的羈押抗告,陳水扁陣營動作一個接一個。扁委任律師今天以扁案審理過程“違憲”為由,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請,並要求以緊急處分、停止羈押陳水扁。
陳水扁辦公室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水扁已經委任律師,就法院組織法第5條與“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違反法定法官原則,以及“審前羈押制度”與“重罪羈押制度”、牴觸無罪推定原則及比例原則等事項,向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請。
扁辦表示,聲請“釋憲”文並請求作成目前由法官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組成的合議庭,“停止審理”97年(2008年)度金矚重訴字第1號案件;以及立即“停止羈押”聲請人陳水扁的暫時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