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6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等人被控貪污、洗錢等4案,訂於19至21日連續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特偵組經開會研商後,決定派出6位檢察官蒞庭論告。
特偵組偵辦扁家疑洗錢案,今天僅傳喚一名證人到案,並無其餘偵查動作;多數檢察官密集召開會議,對下週開庭程序進行討論。
中央社報道,依台北地院規劃,19日主要針對南港展覽館弊案與龍潭購地弊案兩部分,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等人。特偵組將派出李海龍、朱朝亮、吳文忠3位檢察官。
北院於20日則針對“國務費案”補行準備程序,合議庭當天上午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下午傳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特偵組將由檢察官周士榆、李海龍、林嚞慧負責。
21日針對洗錢案,北院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妻舅吳景茂與扁家友人蔡美利。特偵組則將指派檢察官林嚞慧、李海龍、越方如三人蒞庭。
台北地檢署的公訴團隊,將由主任檢察官林勤綱領軍,檢察官林怡君、林達負責主要的公訴論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