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灣媒體報導,本屆“監委”去年8月1日上任,卻有4位“監委”照領上任前就已辦過的“國家考試”監試酬勞,每次約新台幣3萬到3萬5千元。“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表示,“監委”必須自愛自重,這樣的要求沒有改變,一切於法有據,制度若有問題,會做適當的檢討
陳豐義指出,當時曾經有“監委”事先向“考試院”反映,不應該領這麼多錢,但“考試院”還是決定照發,因此“監委”請領“國家考試”監試酬勞,一切於法有據。陳豐義說,“監委”沈美真向他表示,曾向考試單位反映,僅參加一部分監試業務,是否考慮發給1/2或1/3費用,要求考試單位必須向上層反映,但考試單位仍決定全數發放。
此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質疑,從2005年2月到2008年8月,“監察院”有3年時間沒有“監委”,“監察院”員工照領協查研究費約1億多元。
陳豐義表示,協查費用是1993年他擔任“監察院”秘書長期間向“人事行政局”爭取,除了“監委”、“監院正副院長”、秘書長外,其他員工都有領,協查費是待遇的一種,與調查加給、司法加給,警察加給和稅務加給等性質類似,屬於監察業務推動經費,從1993年7月發放至今從未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