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最高檢”特偵組今天澄清,“國務機要費案”證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出國與“檢察總長”陳聰明、任何特偵組檢察官皆無關聯。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目前沒有找黃芳彥的計劃。
特偵組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去年12月12日“國務機要費案”起訴前,經人檢舉研判案情後,認為有搜索黃芳彥相關處所的必要,才開始了解黃芳彥的近況,12月15日發現他已於11月3日出境,12月16日即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黃芳彥的住宅及辦公室。
特偵組表示,因為黃芳彥的身分為證人,特偵組沒有注意他的行蹤,導致檢察官及陳聰明都在黃芳彥出境一個月後才知道,因此黃芳彥出境與“檢察總長”及特偵組檢察官毫無關聯。
陳雲南表示,未來將視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的相關案件偵辦狀況,決定要不要透過適當的管道尋找黃芳彥,這些適當的管道包括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國安局”與“外交部”等單位。不過,目前特偵組沒有找黃芳彥的計劃。
他也澄清,特偵組沒有如外傳要檢察官越方如與黃芳彥連絡,黃芳彥也沒有主動與特偵組連絡,目前越方如人在台灣,沒去美國。
在二次金改與機密“外交部”分,特偵組表示,“國務機要費”及洗錢等案起訴後,就積極偵辦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案件,不但連續秘密偵訊數位金融機構相關人員,並於13日與“金管會”相關主管就偵辦事項開會研商,更接續傳訊相關外交主管,深入了解機密外交的真相。
特偵組說,因“國務機要費案”已經起訴,因此儘量減少發布有關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的新聞,導致部分人士誤認二次金改與機密外交的偵辦即將中止。
至於日前發動搜索的炒股案部分,特偵組表示,此案是由檢察官周士榆去年1月上旬發覺此案影響股票市場很大,因而簽請偵辦,經陳聰明核可後偵查,並在今年1月14日發動搜索,保全必要證據。
特偵組說,部分人士對於炒股案的偵辦多所批評,並說二次金改將“下交流道”等話,都與事實不符;希望外界務必詳實查證、客觀報導,切勿只憑傳聞、妄作評論、混淆視聽、誤導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