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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下午審理扁案,在有名人法庭之稱的第七法庭登場。(中評社 康子仁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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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進入法庭旁聽,必須先經過檢查,不得攜帶手機、相機和錄音機。(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1月21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的扁家弊案,今天下午首度針對洗錢案開庭,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和吳景茂、蔡美利等4人,由於吳景茂和蔡美利在檢方偵訊時都已經認罪,坦承充當人頭,庭訊一開始,陳致中夫婦將必須表態是否認罪。
這場世紀大審定今天下午2點半開庭,在有名人法庭之稱的第七法庭登場。所有進入法庭旁聽的記者和民眾,不得攜帶手機、照相機和錄音機,庭內也不得錄音、錄影和喧嘩,媒體也要事先申請,才能拿到記者旁聽證。
第七法庭在台北地院所有法庭當中,算是最大的法庭,以往包括前國民黨掌櫃劉泰英、前東森集團董事長王令麟、前台灣調查局長葉盛茂和陳水扁等人,全部都在這裡開庭,因而有名人法庭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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