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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姊公司未利益迴避受罰  綠委:馬應先道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04 11:01:25  


陳亭妃認為,馬以南任職的公司受到裁罰,馬英九應該先向人民道歉。(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2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法務部”認為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服務的公司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遭罰新台幣1億4千多萬元。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法務部”既然這樣裁判,馬英九就應該出面說清楚,擔任市長期間是否違法?馬英九擔任市長都可能違反利益迴避法,當“總統”就不會嗎?

  根據台灣《聯合報》報導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台北市立醫院卻向馬以南任職副總經理的中化製藥公司採購藥品;“法務部”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中化及其子公司裕民共裁罰1億4千多萬元。

  賴清德表示,這個議題當時在“總統”大選已經提出,只可惜沒人在意,現在“法務部”竟然做出這樣的裁定表示犯罪意圖明顯,“法務部”不應該只對馬以南的公司做出裁罰,包括馬英九擔任市長時應該負的法律責任,都應該要說清楚,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說,馬英九要先向台灣人民道歉,“總統”選舉時,包括馬英九都說歡迎民進黨去告、去檢舉,現在“法務部”認為確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而“行政院長”劉兆玄的弟弟劉兆凱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法務部”也應依照這個標準處理,因為有多項政府標案都是東元承標,希望“法務部”對東元有相同的懲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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