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5日電/聯合晚報消息:被喻為扁案“帝王證人”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美國與特偵組電話聯繫,答應特偵組處理完私事後,即回台灣配合扁案調查,黃芳彥近期是否遵守承諾?本月中旬傳票到期日可見分曉。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天證實,“檢察官有透過管道和黃芳彥聯絡上”,其餘沒有多談,特偵組的態度保守,與擔心黃芳彥可能食言有關。
特偵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辦公室撲空,發現黃芳彥早於去年11月3日離境赴美,即派專人積極和黃聯絡,相關人士透露,“和黃芳彥聯絡的管道是越洋電話,這條線,不能說不暢通”、“黃芳彥表示一定會回台”。
由於扁案首波起訴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曾跑去日本力勸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回台指控扁家收賄犯行,黃芳彥如果回台,能否發揮“辜仲諒效應”穿透扁家相關弊案?特偵組認為,以黃芳彥與扁家的友好關係,“必須準備更多事證請他說明”。
黃芳彥曾任陳水扁競選“總統”時的財務長,熟知扁家資金來源及流向,檢方認為,他與扁家纏訟中的“二次金改案”、“SOGO案”有關聯,又人傳聞指他介入軍中人事案,有扁案被告指證他替吳淑珍珠寶洗錢,黃芳彥的證詞對於扁案再突破有益。
檢方查知,黃芳彥去年11月11日扁案起訴當天,在華人聚集的美國加州橘郡爾灣市以兒子名義購屋,研判他決定購屋的時間點,應再往前推,即黃芳彥可能在去年8月23日首度為扁案作證時,即有置產打算,且隨著案情發燒,加速他下決定置產。
黃芳彥有每年農曆年赴美陪伴在美國紐約工作兒子聚會的習慣,不過,由於此次赴美時間迄今長達3個月,檢方懷疑目的並不單純,黃芳彥雖然和特偵組表示將會回台接受調查,但基於他先購屋置產,又任職高薪工作,對於他是否真的回台,檢方沒有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