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記者 康子仁、黃筱筠)在兒子陳致中的陪同下,吳淑珍下午到台北地院出庭。面對法官訊問她是否認罪,吳淑珍坦承拿她人發票報帳的偽造文書罪,和南港展覽館弊案的洗錢罪,但是不承認把“國務機要費”放到私人口袋的貪汙罪。至於龍潭購地案部份,吳淑珍承認拿了新台幣2億元,而非起訴書所說的3億元。
吳淑珍下午2點12分搭車抵達台北地檢署,她穿著英國名牌Burberry的橘色外套,精神看起來還不錯,看到支持者還數度揮手,接著搭電梯上二樓,由於時間還早,先在第七法庭對面的第八法庭稍事休息。
為了吳淑珍出庭,台北地院做了萬全準備,除了把第八法庭充當臨時醫護室,台大醫院還派了2位醫生和2位護士,並且出動加護型救護車,在法院隨時待命。為了怕吳淑珍太冷,不但法庭溫度維持28度,還在法庭的座位下,還特別放了電暖爐,上頭還寫著“囚車道”,代表是從台北地院的囚車道拿來的,甚至照顧吳淑珍的護士,怕她覺得冷,還準備咖啡色的披肩給她使用。
吳淑珍2點14分抵達地院第八法庭,休息21分鐘後,在2點35分坐著輪椅進入第七法庭,先和律師打招呼,然後就待在被告席,等候合議庭開庭。為了怕吳淑珍說話聲音太微弱,法院特別準備麥克風讓她使用。
面對法官訊問是否認罪,吳淑珍表示,檢察官說了很多罪名,她聽不清楚,在“國務機要費”部分,承認拿她人發票核銷,“偽造文書我認罪”,但沒有拿為私用,“不承認貪汙”。
在龍潭購地案部份,吳淑真坦承收到辜成允新台幣2億元的款項,但起訴書所載3億元有出入,請庭上查明,其中的一億元出入跑到哪裡去了。吳淑珍強調,蔡銘哲說這筆錢是政治獻金,辜成允說是土地佣金,但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請庭上查明。
南港展覽館涉及洗錢部份,吳淑珍說,她實際上是收到力麒給的220萬美元,和起訴書所載拿了273萬美元不一樣,請庭上查明差額去向,“南港展覽館涉及洗錢部份,我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