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吳淑珍下午出庭,有關南港案和洗錢案,吳淑珍與審判長蔡守訓在庭上的對答如下:
蔡守訓:郭銓慶92年答應要給你36億的2.5%做為佣金,之後,郭銓慶得標後就匯款273萬美金,到蔡銘哲、林碧婷帳戶,最後到吳景茂帳戶,你如何答辯?
吳淑珍:蔡銘哲說郭銓慶要標南港案,想叫我幫忙,所以找余政憲開最有利標,而且蔡銘哲還寫了一個條子,余政憲本來跟我約隔天見面,我就叫余政憲幫忙開最有利標,至於是不是有拿什麼評委名單我不記得了,我只知道要幫郭銓慶開最有利標。
郭銓慶得標之後,他說要給我錢,我怕“總統”知道,就直接叫他匯到吳景茂的帳戶,但有50幾萬美金的差額,我不知道到哪兒去了,我都是實話實說。
蔡守訓:你收了這些賄賂的錢,匯往海外藏匿,涉及洗錢,如何答辯?
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我沒有匯出去,匯出去的錢有些也是我自己的錢,南港和龍潭案我是直接匯出去,蔡美利和蔡銘杰涉案我都不知道。蔡美利有參一腳,我真的不知道,我們是40幾年的老朋友,她也是出賣你,我不會氣她,只是很傷心,因為蔡美利是我的死黨,在學校我們號稱三劍客,我是從起訴書中看到她分得70萬美金,別人騙我,我不會難過,但是被我認為最好的朋友騙,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不應該瞞著陳水扁把錢匯出去,我知道是我不對,我很後悔,現在牽涉到一些親友,像我哥哥吳景茂,我是覺得很不好意思。
律師說:2004年“國務機要費”部分我到現在還沒有閱卷,希望庭上再給我兩個禮拜的時間。
公訴檢察官怒批律師是在拖延時間。
吳淑珍表示,因為怕連續兩天的庭期太密集,身體有可能會不堪負荷,所以希望能否將明天的庭期延後一天,改到2月11日,但是如果法官已經排滿,她也不會有意見,只是無法預測明天的身體狀況是否會和今天一樣良好。
法官蔡守訓在考量之後,決定將明天的庭期,延到3月3日和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