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4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從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推進檢察隊伍建設等六方面工作入手,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工作。
據新華網報道,曹建明提出的六方面工作是: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推進檢察隊伍建設。對利用和濫用檢察權貪贓枉法、受利益驅動違法違規辦案、違反辦案安全規定致使案件當事人傷亡等嚴重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嚴肅查處。
要強化內部監督制約,保證檢察權正確行使。加強反腐倡廉,監督是關鍵。各級檢察機關一定要把加強對自身的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要緊緊抓住重點崗位、重要環節,著力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建設。一要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特別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二要切實加強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三要切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的監督。進一步完善檢察機關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的相關配套制度,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繼續推行和完善政府採購、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積極穩妥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檢察機關落到實處。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對妥善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至關重要。
要認真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紮實推進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把落實《工作規劃》和檢察機關《實施辦法》作為推進自身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抓手和重要措施,融入檢察工作、檢察改革、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年底,省級檢察院要向高檢院專題報告本地檢察機關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的情況。
要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築牢檢察人員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要從真正關心、愛護檢察人員出發,切實加強反腐倡廉教育,著力增強檢察人員嚴格自律、廉潔從檢意識。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與幹部培養選拔和管理使用結合起來,把正面引導與反面警示結合起來,著力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和感染力。
要大力開展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從近年來的實踐看,抓住執法和隊伍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是加強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的有效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