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7日電/日前,經海南海口市紀委、監察局研究,並報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對嚴重違法違紀的市商務局原局長王永,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陳立奇、姚繼韻、張仕武,原總規劃師王小山給予開除黨籍和公職的處分。
據海口晚報報道,經查:王永在擔任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和市商務局局長期間,在辦理單位房地產項目和單位危房整體改造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三次收受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117萬元。海南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陳立奇原任市規劃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市處置積壓房地產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至2008年,在用地規劃審批、改變用地性質、暫停緩工程處置、提高用地容積率等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11人送的錢財共計130萬元人民幣。姚繼韻在任市規劃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期間,2005年至2008年在市房地產項目規劃建設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財。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08年6月被逮捕。張仕武在任市規劃局副科長、科長、副局長、黨組成員期間,自1993年5月至2008年4月,在市房地產項目規劃報建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財。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08年6月被逮捕。王小山在任市規劃局科長、總規劃師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財。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08年6月被逮捕。
以上五人除王永因受賄罪已被法院判刑外,其餘四人的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