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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深夜發新聞稿 指控檢察官串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8 11:03:56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記者 鄒麗泳)陳水扁昨天下午與律師團會面時,親自撰寫一封親筆信函交給三位委任律師,要求他們對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越方如等偵辦“龍潭案”涉及違法失職部分,立即向“監察院”檢舉,並向台北地方法院告發上述檢察官共犯刑法濫權追溯處罰罪、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及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上週將辜仲諒在去年11月24日晚間接受特偵組偵訊的光碟譯文交給扁參考,扁辦宣稱,扁發現偵訊光碟譯文與當日特偵組做成的筆錄有極大落差,甚至發現承辦的檢察官有串證套供之嫌,詳列相關犯罪事實及證據。

  扁辦昨晚深夜發布新聞稿公布所謂的串供證據,包括:

  (一)當時偵訊,檢察官竟先告知辜仲諒案情,套供串證長達一小時,且未制作筆錄。爾後正式筆錄,但製作時間與事實不符,企圖掩飾正式筆錄之前有一小時之串證套供。偵訊光碟譯文明確顯示,朱朝亮(向辜仲諒):“可以先聊一聊案情部分是怎麼回事好不好,我想先了解,然後我再跟你講別人怎麼講,然後我們再來印證一下到底有沒有符合。”特偵組要求證人配合套供至為明顯。

  爾後朱朝亮又說:“…4億的事應該是你講的,你再回想看看,因為這個太久的事情,至少我們現在確定嘛,跟辜成允…,這是你跟辜成允講的。”…吳文忠:“要…不然以後很累…。可以的話一次把它講完。”朱朝亮:“慢慢想清楚…”辜仲諒:“我懂你的意思,至少我要幫忙,不能幫倒忙。”朱朝亮:“…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掉了。”由朱朝亮、吳文忠兩位檢察官及辜仲諒的對話,顯然在溝通套供,竟然還明確的說,不能幫倒忙,不然就破掉等語。

  (二)辜仲諒在偵訊過程中再三確定,蔡銘杰跟吳淑珍是講新台幣2億不是4億,但蔡銘杰跟辜仲諒講4億,叫他去跟辜成允講4億。(這4億)不是吳淑珍講的,吳淑珍知道4億,可能是辜仲諒不小心講到才知道,(其中2億)被蔡家兄弟暗槓A掉,符合吳淑珍所稱只知2億,且是政治獻金。結果,正式筆錄變成檢察官問:“依據辜成允說…你(辜仲諒)曾經跟他說夫人有開價4億元”,此一陳述純係檢察官捏造不實,故入人於罪。

  (三)辜仲諒於偵訊時亦表示:“企業家碰到困難時,誰去找陳水扁都沒有用,意思是這個門已經關了”,此一有利被告之說詞,檢方不敢制作成正式證人筆錄,足證特偵組之成見、偏見,刻意濫權追訴處罰,至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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