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9日電/偵辦扁家弊案的特偵組,今天首度證實,已經將前101董座陳敏薰改列被告!“檢察總長”陳聰明在上午,已經簽核陳敏薰改列行賄罪的被告,也是在二次金改中,唯一被列為行賄罪的企業家。
據TVBS報道,是因為特偵組掌握,陳敏薰當初在和辜仲瑩爭奪開發金的時候,曾經透過人頭帳戶匯了一千萬給扁家,被特偵組認定是行賄扁家的一個證據,雖然事後是辜仲瑩勝出,但後來陳水扁也曾經打過電話給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要讓陳敏薰擔任大華證券的董事長,但是遭到林全回絕,扁接著再要求讓陳敏薰擔任101的董事長。
檢調要釐清這中間是否有對價關係,特偵組也不排除,將在近日以被告身分,約談陳敏薰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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