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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一行人在宣判前步行到到凱道前,大家心情似乎不受到宣判影響,一路說說笑笑。(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記者 黃筱筠)2006年紅衫軍集會遊行被起訴違反集會遊行法,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紅衫軍精神領袖施明德與紅衫軍幹部下午從辦公室步行到“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紀念碑”,人還沒到,警方就前來表示紀念碑前是非法集會遊行區,紅衫軍幹部不予理會,還是直行碑前席地而坐,警方也沒辦法,只好在一旁待命,維持秩序。
由於紅衫軍就是在凱達格蘭大道上遊行集會,今天施明德與紅衫軍幹部也決定步行到凱道上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紀念碑”前聆聽判決。姚立明表示,這個紀念碑是要紀念受到政治迫害的人,他們若被宣判有罪,也是政治受難者之一,而且是馬英九執政後第一起的政治受難者。
施明德也在宣判前就說,若被判拘役,他絕對不會繳罰緩取代,做好準備被捉去關,也不會再上訴。法院最後宣判無罪。
在靠近紀念碑前,警方以紀念碑前是非法集會區,要保護紅衫軍一行人為由,要求陪同一起走。姚立明則不客氣的回說,這麼多人需要保護?為什麼不去保護旁邊的人?他們不需要保護,現場一度氣氛緊張,最後警方還是妥協,放他們走向紀念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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