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 睽違一個月的陳水扁,明天將被提訊出庭,面對種種不利的訴訟劣勢,扁從辜仲諒的偵訊光碟找到的禁食的藉口,仿照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的訴訟攻防模式,也提出證人筆錄不實指控,如同之前,套用馬英九的大水庫論理的辯詞,但不倫不類的類比,也只有陳水扁可以如法炮製,硬把不同的事,全混為一談,不愧是“陳律師”。
聯合晚報特稿指出,在開庭前夕陳水扁禁食,紅衫軍倒扁的施明德,絕對會消遣扁式的禁食,不相信扁有毅力會禁食或絕食底,歸納扁從政時遇有重大危機時,中毒、扁嫂昏到、到禁食,目的不外險中求勝。
扁律強烈質疑辜仲諒偵訊光碟,證人筆錄不實,實是程序戰的延續,希望藉此否認光碟及相關筆錄的不具證據能力,然而,扁律有樣學樣,也想寫馬英九案,質疑吳麗洳證人筆錄不實,但細究兩案的內容,馬案證人的筆錄,是證人回答是,結果筆錄相反記載,扁也要質疑辜仲諒筆錄不實,或不當節錄,問題是,辜仲諒並沒改口,就算找辜對質,恐怕結果還是一樣。
辜仲諒證人筆錄,有計劃先外洩媒體,看到馬案的影子,繼而質疑證據能力,扁為此禁食抗議,處處可見刻意操作的痕跡,然而,風馬牛不相及的證人筆錄不實,硬操作成此,明顯在打烏賊戰術,如此質疑證據能力,有用嗎? 答案很清楚,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