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6日電/ 法國《歐洲時報》2月24日刊發時評文章說,追討圓明園獸首的種種努力,終因法庭槌落駁回訴訟而告終。為何不管是法方還是佳士得拍賣行此次卻仍然一意孤行,無視中國的強烈反對和抗議?最近百年,國際社會制定的一切遊戲規則,都是由西方人主導的,都是維護他們的利益的。所以,在這樣的國際格局中,中國要想按照國際公約索回那千千萬萬被掠奪的文物,暫時還困難重重。那麼中國怎樣才能索回那些被劫掠的文物呢?只有一個辦法:必須強大到在國際主流社會擁有較多的發言權,能够參與甚至主導國際主流社會遊戲規則的制定。直到那個時候,那些流落異國他鄉百十年的國寶,才有可能改變悲慘的命運,回到它們的故鄉。
文章摘錄如下:
就在中法關係仍在低谷徘徊之時,又一件引發中國強烈不滿尤其是民間極大憤怒的事件在巴黎發生:總部在英國、世界著名的佳士得拍賣公司將於2009年2月23日至25日在法國巴黎舉辦“伊夫.聖羅蘭與皮埃爾.貝爾熱珍藏”專場拍賣,拍品中包括圓明園的鼠首和兔首銅像。這兩件文物拍賣總估價高達人民幣2億元。據調查,90%的中國網民認為,中國應該索回這兩件文物。而中國政府已經明確表態,在抗議的同時,拒絕參加拍賣會,聲稱:對本來就是中國的文物進行拍賣是對中國的第二次掠奪。而由民間八十餘名中國律師組成的“追索團”則提出停止拍賣、歸還文物的要求。法國一家保護中國文物民間協會也作為原告向巴黎法庭申請停拍這兩件國寶。以圖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些努力,終因法庭槌落駁回訴訟而告終。
鼠首和兔首銅像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被英法聯軍從圓明園劫掠走、並流失海外輾轉多年的中國珍貴文物。其中另外五個銅像已經通過回購、企業捐贈的方式回歸中國。然而,這一次中國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是聲明中國對其享有不容置疑的所有權,應該歸還中國。二是中國政府堅決反對拍賣,認為拍賣戰爭中非法出境的文物,將嚴重損害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和民族感情,也有違於相關的國際公約。而這裡的公約是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1995年《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而且有些國家根據這兩項公約成功地索回文物。如意大利政府從美國蓋蒂斯博物館、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成功追索被盜文物,德國向津巴布韋歸還大津巴布韋遺址的皂石鳥,2007年意大利從英國追討回“一戰”時期非法出境的文物,這些都在國際社會中引起強烈反響。而就是中國也有通過條約和外交手段成功的先例,現已追索回文物數千件。如,1998年從英國追索回從香港走私出境的中國文物3千餘件;2001年從美國追索回被走私的河北曲陽五代王處直墓彩色石雕像;2002年與美國海關合作,收回被走私的93箱110件古生物化石;2003年從香港某拍賣公司依法索回河北承德避暑山莊博物館被盜的49件珍貴文物;2008年又從丹麥追索回81組156件非法出境的文物。此外中國還與秘魯、印度、意大利、菲律賓、希臘、智利、塞浦路斯等國簽署了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物的雙邊協定。
然而,何以有如此多的先例,為何不管是法方還是佳士得拍賣行此次卻仍然一意孤行,無視中國的強烈反對和抗議?我們不妨先看看佳士得拍賣公司的解釋:一是聲稱至今並沒有收到任何正式法律起訴書,因此不必終止拍賣。2月23日法庭判決給拍賣開綠燈,想必這一理由更加“理直氣壯”。二是收藏者合法地獲得了這些東西,拍品都有一個清晰和充滿細節的脈絡指明出處,換句話說,這次拍賣的所有藏品,都擁有明確的合法身份。第三條最為令人不可思議,居然是中國引用的1995生效的《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而問題就出在這份公約上。這個公約在第三條第一款有這樣的明文規定:“被盜文物的擁有者應當歸還該被盜物”。這是中國要回文物的國際法依據。但另一方面,這個公約在規定“被盜文物的擁有者應當歸還該被盜物”的同時,還在同一文件的第一條第三款寫下了這樣的規定:“任何關於返還被盜文物的請求,應自請求者知道該文物的所在地及該文物擁有者的身份之時起,在三年期限內提出;並在任何情況下自被盜時起五十年以內提出。”如果我們算一算時間的話,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於1945年,那時候大規模的殖民活動已經日落西山,西方列強對於全世界的控制力開始下降,他們不得不紛紛從殖民國家退出。因此,以殖民方式和戰爭方式進行的大規模文物搶劫和偷盜也到此為止。從1945年到1995年,正好是五十年。所有被掠奪、被偷盜文物的國家和地區,沒有權利再提出歸還那些被掠奪、被偷盜文物的要求,從而造成此項公約缺乏追訴力。另外一個關鍵之處是,這部條約沒有承諾文物流失國可以追討公約締約之間的流失文物,而且這個公約一身不具有強製作用,只有當事國加入該公約才會受到約束,而很多西方國家作為文物流入國並沒有加入。顯然問題實質就在於,最近百年,國際社會制定的一切遊戲規則,都是由西方人主導的,都是維護他們的利益的。所以,在這樣的國際格局中,中國要想按照國際公約索回那千千萬萬被掠奪的文物,暫時還困難重重。這也是為什麼中國政府不便就鼠首和兔首銅像拍賣一事進入法律程序,而法國法律又規定原告需要與事實有利害關係。
除了規則上的限制外,西方還有一套說詞:他們一方面不承認目前對他國文物的占有為非法,反而以購買或受贈為名認為來源合法,已成為所在國的財產。另一方面又辯稱文物是整個人類歷史的文化遺產,其收藏不應有國界之限;同時還聲稱他們的文物保護技術和設備先進,能更好地保存文物。這具體的體現在2002年英國大英博物館、法國巴黎羅浮宮博物館等18家歐美博物館聯合發表《關於環球博物館的重要性和價值的聲明》上,公開以上述理由反對返還流失文物。
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在全球47個國家200多座博物館中,中國文物不下百萬件,而且大部分為精品,而這些問題的產生都是當年不平等的國際關係造成的。而這些問題現在遲遲得不到解決,也同樣是由於仍然存在的這種不平等的國際關係。那麼中國怎樣才能索回那些被劫掠的文物呢?只有一個辦法:必須強大到在國際主流社會擁有較多的發言權,能够參與甚至主導國際主流社會遊戲規則的制定。直到那個時候,那些流落異國他鄉百十年的國寶,才有可能改變悲慘的命運,回到它們的故鄉。一部悲慘的喪權辱國痛史,才算大致結束。
目前值得寬慰的是,中國1997年加入此條約時就嚴正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留具有追索被戰爭掠奪和被盜竊走私出境的文化遺產不受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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