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7日電/台灣高等法院針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陳水扁,今天發回北院更裁。陳水扁辦公室今天表示,這凸顯地院的裁定不合理且無必要,地院應重開羈押審理庭。
扁辦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高院的裁定,對陳水扁及委任律師所提的主張多表認同,凸顯了台北地方法院原先的羈押裁定不合理且無必要。
扁辦指出,綜合高等法院所列舉的理由,可見台北地院原羈押裁定,不但急就章,且只依據檢方片面的主張,未有更具體說明與舉證。
扁辦說,台北地院合議庭應審慎重開羈押審理庭,就實質事證嚴肅的檢討是否有繼續羈押陳水扁的必要,而非僅以特偵組認為陳水扁有逃亡、串證、偽變造證據等不實指控,剝奪陳水扁的人身自由權及辯護防禦權,甚至落人“為羈押而羈押”的口實,使陳水扁在尚未經公開審判與確定判決前,即完全喪失“憲法”所賦予的基本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