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軍事基地設監獄
阿富汗戰爭後,美軍在關塔那摩軍事基地設立了專門關押被抓獲的塔利班和“基地”組織成員的監獄,其確切的稱呼是關塔那摩灣拘留營。2002年1月,首批“恐怖嫌疑人”被送至此。至今,關塔那摩基地已經關押了來自40多個國家的超過500名囚犯,他們講十多種不同的語言,看守他們的美軍則超過1200名。
為什麼美國選擇關塔那摩灣關押“恐怖嫌疑人”呢?美國政府認為,由於“基地”成員襲擊的對象是平民,塔利班不是合法政府,因此關押在此的囚犯不是戰俘,這意味著囚犯們不能享有《日內瓦公約》賦予戰俘的權利,這些囚犯的身份應是“非法武裝人員”或“敵對武裝人員”。將這些人關押在關塔那摩,還因為關塔那摩灣的主權不屬於美國,這樣一來,美國政府可以以此為由使得這些“恐怖嫌疑人”不享有被關押在美國領土上的犯人所擁有的美國憲法賦予的權利。然而,2004年,發生了被扣押的人訴訟美國領導人的三大案件,即“拉蘇爾訴布什案”、“奧戴訴布什案”和“哈姆迪訴拉姆斯菲爾德案”,布什政府被指控進行“非法關押”。就在五角大樓和司法部准備成立軍事法庭審判三大案件并認為穩操勝券之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否決了美國政府的辯護,多數裁定關塔那摩基地的囚犯有權向美國法院申訴。
從2004年開始,不斷有國際組織和媒體曝出關塔那摩監獄存在大量虐囚現象。2005年,關押在該基地的囚犯集體絕食,以抗議監獄中惡劣的狀況和未經審判被無限期關押。隨著國際社會的關注,對於如何處理這裡的犯人,如何繼續管理這座特殊的監獄,美國政府承受著越來越大的壓力。
關塔那摩何去何從
關塔那摩監獄到底關押了多少犯人?各種信息來源提供了不同的數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過去的幾年裡,有一些囚犯獲准離開關塔那摩,其中一些被轉往所在國關押,包括巴基斯坦、英國、摩洛哥和沙特。
布什下台之前,曾有意關閉關塔那摩監獄。然而,關閉監獄所涉及的囚犯轉移安置問題,以及這些囚犯轉移到美國本土以後在法律上的權利該如何劃定等諸多細節問題,嚇阻了布什政府的決定。
奧巴馬在競選期間曾經許諾要在100天內關閉這座監獄,上任後第二天,他即簽署了關閉命令,不過,將關閉期限延長到一年。奧巴馬的新政贏得了美國國內和歐洲國家甚至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許,但人們對此也不乏擔憂、懷疑和反對,其主要問題就是囚犯的安置問題。首先,基於安全和政治因素考慮,在全部245名即將獲釋的囚犯中,有大約50人不能返回其祖國(國籍所在地),必須等待美聯邦或軍事法庭的審判。而如果關閉關塔那摩監獄,必然要將他們轉移到另外的地方。從理論上講,美國有100多座監獄,關押幾十名“犯罪嫌疑人”不成問題。況且,目前也有數名被定罪的恐怖分子正在科羅拉多州的一座“超級監獄”和另外一些“高保安標准監獄”服刑。然而,有人認為把那些危險分子安置在美國本土上是種“冒險行為”,特別是那些本來就堅決反對奧巴馬撤銷關塔那摩監獄的決定的共和黨議員,堅決反對美國收容那些“無罪”俘虜,更不願讓美國監獄接收那些即將被定罪的俘虜。即便是支持奧巴馬的民主黨議員也不希望由自己的選區接納這些囚徒。對於囚犯享有的權利,司法部存在憂慮。他們擔心,如果這些囚犯擁有和在美國本土關押的囚犯同樣的權利,那麼他們可能依據美國司法政策掀起尋求釋放的訴訟風潮。而對於被需要遣返回國的囚犯,即便是美國的盟友,在涉及這個問題時,也經常諱莫如深。歐盟國家承認,在這個問題上,他們變成了兩面派:一方面,他們批評美國設立關塔那摩監獄的做法,另一方面卻拒不接收“有前科的恐怖分子”。如果歐盟委員會做出了“接收”的決定,那麼該組織成員國也會采取嚴格審查的方式,絕不會對俘虜來個“照單全收”。
其中最讓美國感到燙手的“熱山芋”是關塔那摩監獄羈押的17名“東突”分子。自阿富汗戰爭以來,關塔那摩共收押了22名中國籍新疆維吾爾族囚犯,其中五人已於2006年被阿爾巴尼亞接收。中國政府認定這22人為“東突厥伊斯蘭運動”組織的恐怖嫌犯,而美國卻於2004年將其定性為可以釋放的“非敵對戰鬥人員”,以“人權狀況”為由拒絕將他們引渡回中國受審,但同時又不願意把這些“定時炸彈”留在本土,而是積極為他們尋找“下家”。從2004年8月起,布什政府就開始向一些國家施壓希望他們能接收這些囚犯,特別是向有許多維吾爾族人定居的德國、澳大利亞等國提出要求。布什政府的請求曾被20多個國家拒絕。然而,奧巴馬上台後形勢開始發生變化,即便大多數國家仍然拒絕接收這些囚徒,但出於利益的需要和價值觀問題,德國等有“東突”生存根基的國家仍有可能以犧牲與中國的關系為代價,接收這批“東突”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