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日電/陳水扁律師針對台北地院未解除對扁羈押,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原審裁定有諸多可議之處,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引起外界關注,資深媒體人蘭萱指出,同樣是台灣高等法院,前後卻可以做出迥然不同的裁定,相當令人不解,而知名律師馬在勤在與蘭萱對談時則指出,法官蔡守訓在26日那天之所以裁定先將扁還押看守所,是因為看出了扁戲碼的“破綻”。
據今日新聞報道,台北地院從2月24日起一連3天,針對扁家四大弊案召開程序準備庭,陳水扁在26日出庭時表示,冗長的訴訟程序讓他體力無法承受,委任律師則提出請求停止羈押聲請,擔任審判長的蔡守訓隨後諭知將程序準備庭改為審理停止羈押庭,至當天晚間6時15分,蔡守訓裁定先將陳水扁還押北所,待3月4日再次開庭時決定。
蘭萱日前在所主持的廣播節目,評析此事時表示,現場的媒體記者發現對法官說自己很疲累的陳水扁,一聽到要將程序準備庭改為審理停止羈押庭時,眼睛突然亮了起來,隨後在審理停止羈押庭中也不斷發言,似乎不再疲累了。
馬在勤則說,蔡守訓之所以決定先還押扁,正是因為看出其中“破綻”,根據他的訴訟經驗,通常法官一聽被告說很疲累,多半會停止開庭,但蔡守訓並未如此做,其想要測試陳水扁是真的不適,還是拖延藉口的想法不言而喻,而扁的表現也讓蔡守訓覺得自己的判斷沒錯。
馬在勤進一步指出,陳水扁打出阿珍牌,說要照顧她,但看在很多人的眼裡,特別是法官的眼裡,其實是“要回去照顧另一個共犯。”蘭萱也重提去年北院讓陳水扁無保釋放的法官周占春,她說,陳水扁說要照顧阿珍,要求停止羈押,但是這位標榜以人權為重的法官,過去面對被告以要照顧親人為由要求交保時,都是採否決處理。
另外,蘭萱認為,案件事由一樣,只不過提抗告者是檢、辯對換,高院在過了一個年後,竟可以做出完全不一樣的裁定--相對於去年台北地院讓陳水扁無保釋放,特偵組以扁有串證及可能逃亡之虞等理由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在12月28日凌晨,裁定將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隨後北院合議庭重新審理後,裁定重新將扁收押,此次高院卻認定,北院未清楚指明扁可能與何人勾串,或是犯嫌重大等具體事證,因此原裁定有諸多可議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