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日發表的《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書披露,在舊西藏,為達賴念經做法事要用人血、人頭骨和人皮,舊西藏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度的殘忍和血腥由此可見一斑。
新華社報道,現存的20世紀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致熱布典頭目的一封信件內稱:“為達賴喇嘛念經祝壽,下密院全體人員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實完成此次佛事,需於當日拋食,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個、多種血、人皮一整張,望立即送來。”
白皮書說,舊西藏的寺廟和貴族都有監獄或私牢,可以自備刑具,私設公堂,懲罰農奴和奴隸,甘丹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殘酷的刑具。
白皮書提供的數字顯示,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副經師赤江在德慶宗設立的私人寺廟管理機構赤江拉讓就曾經打死打傷農奴和貧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關進監獄,89人被流放,538人被逼迫當奴隸,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婦女被強姦。
在舊西藏,不同等級的人觸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標準和處置方法也大不相同。當時西藏的法典規定:凡僕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傷較重的,要砍掉僕人手和腳;如果主人打傷僕人,醫療即可;如打傷活佛,則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腳、斷手或處以各種各樣的極刑。英國人大衛‧麥唐納在《西藏之寫真》中寫道:“斷肢之外,又有一種剜眼之兇刑,或用凹形之煨鐵,置於眼內,或用滾油,或開水,倒於眼內,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視力,然後將其眼球用鐵鉤攫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