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3日電/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懷疑幫扁家洗錢、並處理珠寶等,涉嫌協助扁家洗錢,特偵組已將他簽分為特偵字被告。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下午指出,近期將發出傳票,黃芳彥如仍滯留海外不回國應訊,將依法拘提、發布通緝。
黃芳彥在整個扁案當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檢方在下午4點15分,在特偵組召開記者會,說明黃芳彥簽分偵案辦理,換句話說,黃芳彥已經被改列被告。
陳雲南說,黃芳彥已在今天簽分偵案依法處理,檢方於2008年12月中接獲情資,黃芳彥為吳淑珍隱匿重大犯罪所得,特偵組發現黃芳彥已在去年11月3日離境,即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到其住所、辦公室和銀行保險箱搜索,查扣現金新台幣1千餘萬元。
他指出,黃芳彥透過媒體得知本署正追查吳淑珍珠寶,在今年1月23日主動電話告知特偵組檢察官,他確有為吳淑珍保管珠寶一批,並指引檢方至藏放處所,查扣珠寶、鑚錶共80餘件,但多次傳喚黃芳彥以了解情資,至今仍未說明,因認黃涉有洗錢之罪嫌,以被告身分簽分偵案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