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大陸首家“涉台案件審判庭”5日在福建漳州市中級法院揭牌成立。
出席成立大會的國台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說:“大陸首家涉台案件審判庭的成立,對於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妥善化解涉台糾紛具有積極意義。”
據介紹,新成立的涉台案件審判庭是一個單獨建制的專門審判庭,受理案件範圍包括訴訟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台灣地區居民、台灣地區法人、台資企業的一審、二審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據新華社報道,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林貽華說:“涉台案件審判庭法官由具有研究生學歷、掌握閩南語、熟悉台灣地區和本地風俗人情的業務骨幹組成。維護台商和台胞合法權益、建立涉台糾紛多元調解機制、妥善化解矛盾、促進兩岸司法部門交流合作是涉台案件審判庭的重要使命。”
閩南漳州與台灣一水相隔,習俗相近、語言相通,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投資集中地,全市共有台資企業2400多家。早在2007年7月,漳州法院就在大陸首創“維護台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負責審理有關涉及台商、台資企業的民商事案件。
針對有台胞、台商對大陸法律、政策不了解的情況,涉台案件審判庭將加強與台商、台資企業的溝通聯絡,為台商、台資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並設立專線電話,方便台商、台灣地區法人和台資企業的諮詢與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