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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抗告狀曝光 共達45頁(組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09 18:16:41  


陳水扁親自寫的抗告狀,封面還有他自己的簽名。(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記者 康子仁)陳水扁不服撤銷羈押聲請被台北地方法院駁回,花了好幾天時間,親自寫了長達1萬5千字的訴狀,今天由前往看守所律見的石宜琳律師帶回,反駁合議庭的裁定。

  石宜琳表示,陳水扁二度被羈押,台北地院駁回撤銷羈押聲請,當事人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原本抗告成立,高院發回北院更裁,但是地方法院又駁回,當事人再提抗告,陳水扁自己寫了抗告狀,一共48頁,大約1萬5千字左右,扁要他拿回去交給扁辦。

  石宜琳說,扁自己寫的抗告狀,重點包括“國務機要費”的使用,和犒賞清冊為何後來才知道等,將扁以前所主張的一一引經據典,同時也包括為何沒有羈押理由等,一一反駁地院合議庭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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