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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嫌麵包難吃 聲請家裡自備出庭飲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1 11:22:33  


  中評社台北3月1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扁家相關案件,陳水扁上午一開庭就由委任律師石宜琳,提出出庭時能夠由家屬提供飲食。審判長蔡守訓表示,合議庭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竹科龍潭購地案,今天繼續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

  石宜琳一開庭就表示,因為昨天開庭陳水扁太晚回到台北看守所,已經過了晚餐時間只能吃麵包,加上中午也吃麵包,導致陳水扁胃酸過多,希望合議庭能夠准許由家屬自備飲食給陳水扁。

  蔡守訓表示,合議庭將依規定辦理,他也相信陳水扁不希望自己與一般被告有不同的待遇。

  陳水扁表示,他不是要與一般被告不同,而是因為本案常常會連續開庭,不是很久才開一次庭或是只開上午或是下午,如果只需要忍一天,他絕對可以忍受,他昨天連續吃4個麵包,今天中午還要吃麵包,他沒有辦法忍受,並非要與其他被告不同。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表示,本案準備程序與後續審理,未來是不是要拖到下班後,的確值得思考,希望律師在未來發言時能夠儘量節制,以改變現在訴訟時間過長的狀況。

  在飲食部分,林勤綱表示,他建議律師向法警室申請依行政體系報請書記處,擬具相關意見徵詢合議庭意見即可。蔡守訓表示,他將會請法警室注意。

  此外,石宜琳開庭前也表示,今天將向法院聲請傳喚31名證人,其中包括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等人,但是不包括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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