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3日電/“立委”余天在去年“總統”選舉期間,公開指馬英九全家有美國護照遭起訴,板橋地院法官認為,余天根據當時媒體的報道及馬英九先否認後承認曾有綠卡等狀況,而推論全家有護照,是屬可受公評範圍,因此判決余天無罪。檢方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聯合報報道,判決書指出,“立委”余天在去年三月二日晚間,於高雄市參加民進黨謝蘇陣營的“總統”選舉造勢晚會時,公然表示“黑馬A,全家都有美國護照…”
法院審理時,余天律師疏於注意,竟在準備程序庭上提出“認罪協商”,幸好經公訴檢察官提醒,有罪確定會喪失“立委”資格,余天才急忙改口要採無罪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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