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草案)》已經通過“三審”,而“方案”也有望在3月底4月初獲批頒布。 |
中評社香港3月14日電/繼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促進法”——《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入審議階段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將再添一部國家層面的“指導意見”。昨天,記者從上海市相關部門證實,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日前已經上報國務院,“方案”與“草案”皆有望在3月底4月初頒布實施。
“如果說‘草案’讓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那麼,國務院批准以後的‘方案’將作為中央的指導意見,從國家戰略層面,實現了舉一面旗幟的問題。”這位不願具名的知情者表示,一旦“方案”正式獲批,將意味著今後上海在可持續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上有了更深入和明確的指導,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標與定位將由此獲得國家認可。
新聞晨報報道,據這位知情者透露,“方案”與“草案”一樣也由40條內容組成,後者主要從優化上海金融生態環境的角度拿出具體建設意見,而前者的“四十條”更是將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進入總體推進,再上台階的新階段。據透露,目前“草案”已經通過“三審”,而“方案”也有望在3月底4月初獲批頒布。
從“草案”內容來看,“草案”共包括八章四十條,按照中央和地方關於金融事權的劃分,著重就金融市場體系、區域布局和基礎設施、金融人才環境、金融創新環境、信用環境、金融風險防範和法治環境建設等作了規定。
上海市金融學院副院長賀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草案”從政府如何提供服務,如何營造金融發展環境的角度,重點關注了上海市金融機構等市場主體在發展中自身無法解決的人才環境、創新環境、信用環境、法治環境等問題,對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從法律上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不過,我們應該注意到,這部‘草案’對各方面的規定都不是很詳細很深入,它只提供了一個框架性、方向性的設計。”有關專家指出,上報國務院的“方案”或許將給出更加深入和明確的規定。
上海金融辦最新公布的2008年數據顯示,上海已成為世界上少數幾個金融市場完備的城市之一。2008年上海金融市場(不含外匯市場)交易總額 167.7萬億元,同比增長30.9%。上海證券交易所去年總成交額27.18萬億元,其中股票成交額18.04萬億元,繼續位列全球第七、亞太第二。上海黃金交易所成交額8983億元,同比增長184.3%,其中現貨黃金成交8696億元,現貨黃金場內交易額位列全球第一。到2009年為止,落戶上海的各類境內外金融機構已達899家,匯集金融從業人員20多萬名;上海金融市場、金融工具、金融創新的集中度,已在國內確立了優勢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