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頒布4年來的實踐也充分證明,該法對遏制“台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人們都還記得,《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後僅兩周,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就率團到大陸進行“破冰之旅”,儘管當時陳水扁氣急敗壞,揚言要“法辦”江丙坤,但終因江丙坤此行獲得島內主流民意的高度肯定,加之美國表示“關切”,陳水扁不得不縮手而不了了之;3周之後,國民黨主席連戰更親自率團訪問大陸,進行“和平之旅”,與胡錦濤總書記會談,達成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五項“願景”;此後不久,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新黨主席郁慕明亦相繼率團訪問大陸,達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識”。從此,兩岸新的黨際交流平台――“國共論壇”開啟了,各項民間交流日趨熱絡,大陸出台了一系列操之在我的惠台政策措施,海峽兩岸和平發展的時代潮流從此莫之能抑!
大陸採取了“聯藍反獨”、“促美遏獨”的正確策略,一次次地挫敗了陳水扁所推動的“公投制憲”、“入聯公投”等妄圖實現“法理台獨”的種種冒險,有效地維護了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最終,台灣民眾用自己手中的選票把堅持“台獨”的民進黨趕下了台,迎來了如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所以,《反分裂國家法》不僅不是民進黨“台獨”人士所污蔑的什麼“戰爭法”,恰恰相反,它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和平發展法”。它的制定與實施,具有十分重大的轉折性戰略意義,對於“反獨遏獨”、促進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發揮了不可磨滅的歷史性作用,“既有必要,更為可行”,何來“廢止”之有!(作者為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