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6日電/陳水扁委任律師兩度公開扁案偵訊光碟,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委由律師向合議庭請求禁止律師公開光碟。但法院今天表示,目前沒有相關規定約束律師訴訟外行為。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因質疑特偵組威脅恐嚇證人,並且有串供的行為,兩度公布偵訊光碟,其中包括辜仲諒的偵訊光碟。辜仲諒委由律師向合議庭請求約束陳水扁委任律師團公布光碟的行為。
中央社報道,合議庭認為,依照“各級法院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第19條的規定,律師閱卷得向法院聲請交付拷貝偵訊過程的錄音錄影,至於律師要怎麼使用閱卷所得的資訊,則屬於律師倫理規範的規定,合議庭沒有辦法做限制。
法界人士指出,扁案即使沒有光碟的問題,其他相關筆錄也可能同樣會有外洩的問題,但是目前仍然無法可管,對於訴訟外公布偵訊筆錄光碟的行為,合議庭也沒有辦法約束律師的行為,只能希望透過回歸律師倫理規範的規定給予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