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9日電/扁昨爆料說,李登輝的鴻禧山莊私人水電費、個人打球,都申領“國務費”單據核銷,當時檢察官陳瑞仁就訊李登輝,一問幾小時,還留下讓李請吃飯,“檢察官問完話可以接受證人宴請嗎?這是很奇怪的事,那為什麼我不能聲請傳喚李登輝?”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陳瑞仁昨坦承,二○○六年辦扁珍涉“國務機要費案”時,在九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到鴻禧山莊就訊證人李登輝,因訊問結束已晚上八時,李登輝善意邀請他和另名檢察事務官吃飯,他們就和李登輝夫婦吃了兩小時晚飯,印象中有四菜一湯。
陳瑞仁說:“李登輝用餐時暢談求學經過及日本武士道精神,並介紹著作給我。”他說,他對老一輩的人生經歷很有興趣,當天只聽長輩講故事,未談案情。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批:“我公開稱讚過陳瑞仁,他風評這麼好,辦矚目案件卻不懂避嫌,令人不可思議。”他說,號稱改革派的檢察官常被指控與被告、證人互動,也許不違法,但有倫理與專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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