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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檢方不可被蔡啟芳當寶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9 09:03:34  


  中評社台北3月19日電/聯合報今天“黑白集”文章指出,蔡啟芳可能只是在耍寶,但此事卻有十分嚴肅的一面。

  蔡啟芳在三日揚言,他在十五天後要率百萬群眾攻進土城看守所,搶救陳水扁。昨天支票到期,蔡啟芳說,要再延後十五天兌現;他說,這次他將在四月四日進攻看守所,並在四月五日消滅“中華民國”。

  蔡啟芳曾經揚言,他一定要TVBS關門,否則他就改姓“婊啟芳”;後來跳票,他卻說改姓“裱”。蔡啟芳一時出盡鋒頭,媒體被他這個“寶”當“寶”耍了一場。

  這一回媒體也明知蔡啟芳耍寶,但仍在昨天十八日屆期時問他“革命號角為何尚未吹響?”蔡則說,改期了,再過十五天。蔡與媒體,一個耍人,一個似也甘心被耍!

  不要讓蔡啟芳以耍人自誤,而認為縣長提名過後一切就無影無蹤。若認真看待,蔡以記者會宣布將率眾“劫獄”,這已是“煽惑他人犯罪”的現行犯,若被起訴,可求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恐怕不能也只將此看作耍寶,倘若十五天後蔡啟芳真的率眾滋事,而檢方如今卻未加偵辦制止,恐涉縱放之責。

  進一步說,蔡若屆時真的率眾圍聚看守所,即涉“聚眾強暴脅迫罪”,首謀蔡啟芳若被起訴,可求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之徒刑,甚至“在場助勢者”也可處一年以下徒刑。至若有人重傷,則其首謀及著手施行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造成死亡則可處無期徒刑,若妨害公務或破壞公物亦得問罪。

  扁案正在審判,連陳水扁也已主張“促進訴訟”,豈容如蔡啟芳者視此為政治秀場?蔡啟芳如果玩火燒身,莫怪檢察官沒有陪你耍寶的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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