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9日電/“我們收到了調查表,正在布置下去。”3月18日,一位藥企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3月4日,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藥品成本價格調查的通知》,要求以各省市為單位,組織醫藥企業和醫療機構填報藥品成本和價格調查表。調查範圍為所有列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
據報道,在新醫改方案即將出台的前夜,發改委如此大規模啟動新一輪藥品價格調查,在業界引發關注。而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處獲悉,在新一輪藥價調整中,進一步降低價格偏高的藥品零售價格,適當提高臨床必需的廉價藥品價已成為決策層共識。
摸底調查
3月初,記者從一家企業獲得了上述通知文件。通知中解釋稱,本次醫保藥品價格調查,主要為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了解和掌握藥品生產流通過程的成本、價格,便於及時制定調整政府定價。
通知中,發改委要求請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將市場價格、中標價格、省定價(備案價)調查數據電子版和調查說明(包括調查對象、調查數據量、覆蓋品種等情況)匯總至發改委藥品價格評審中心。截止期限是2009年3月30日。
目前,四川省、廣東省、福建省和重慶市物價局等都已經牽頭將調查表發至轄區內醫藥企業和醫院。
從調查表看,內容劃分十分詳細。生產企業的成本按照國產藥、進口合資和全進口等類別分別填報,要求企業填寫原材料價格、人工價格、差旅費等各種明細。據了解,醫保目錄包括1031種西藥和823種中藥。目錄中所有藥品的所有劑型規格,都在此次調查範圍之列。
不過,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藥企人士對記者表示,填報數據一向是“走過場”,很多隱性成本無法體現,而數據真假也難以完全核實。但他認為,此時進行調研,發改委下一步的政策意圖值得關注。
值得一提的是,發改委首次大規模調研藥價是在2006年4月,第二次是在2007年5月。這兩次調研後,發改委曾幾次降低藥價,但並未降低看病成本,引發醫藥企業的質疑。
“自2007年以來,我們再沒有出台過降價的政策,就是考慮給醫藥企業一些喘息的時機。另一方面,也讓企業有調整策略、適應大環境的機會。”此前,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處一位人士曾對記者表示。
時隔兩年,正是發改委明確“每兩年對藥價調整一次”的大限,業界普遍認為,這一輪大規模調研,應該是下一輪藥價調整的前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