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1日電/世界貿易組織(WTO)今天通過一起美國控中國保護知識產權不力案的專家小組報告,對於這份1月26日出爐時美國即宣稱勝利的判決,中國今天也宣稱有利中方。
中央社報道,中國商務部在新聞稿中指小組報告“駁回了美方的絕大部分主張,廣泛地肯定了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
這起美國在2007年4月向中國提出諮商要求的訴訟,共涉及中國的三項爭議措施。同年9月成立的專家小組在今年1月底提出的報告中,部分採納美方觀點,部分認為美方舉證不足。
由於雙方都不上訴,報告在今天的爭端解決機構(DSB)會議獲通過。美中都在會中發表聲明,各自強調判決對己方有利的部分。
在第一項爭議措施著作權方面,小組同意美國主要主張,即中國著作權法第四條不保障未通過審查的作品,違反“與貿易有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中國在聲明中說,關於從未提交審查的作品、等待審查結果的作品、通過審查作品的未修改版本不受保護等方面,小組駁回美方論點。
第二,美國指控中國海關將查獲的仿冒商品僅僅去除商標後,就進行拍賣流回市場,這會混淆消費者認知,反而傷害被仿冒品牌的商譽,甚至讓仿冒行為有增無減。小組認為,只有對進口產品採取這種措施才違反TRIPS相關條文,出口則不構成。
中國指出,其海關查獲的仿冒品,99%以上都是出口的,因此,小組指為違法的去除商標後仿冒品拍賣,“在中國似乎連一件也不曾發生過”。
第三項爭議,是美國指控中國把盜版或商標仿冒構成刑事犯罪的數量門檻訂得太高,小組認為美國未能證明這些門檻高到無法打擊商業規模的盜版和仿冒。美國在聲明中對此表示尊重,同時樂見小組也沒有應中國要求,為這些成罪標準背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