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1日電/教育部允許有一定條件的“異地借考”。根據教育部近日發布的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在兩地高考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考生可申請異地借考。
戶籍地負責閱卷及錄取
據新京報報道,規定稱,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其工作或學習地借考的,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後,可在考生工作或學習所在地的省(區、市)辦理借考手續,參加考試。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不過教育部并沒有解釋,在借考之後的閱卷工作和錄取工作會如何進行。
符合條件也可在京借考
針對教育部日前發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有關異地借考的問題,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作為實施高考自主命題的地區,雖試卷與其他省份不同,但非京籍考生也可以在京借考。
據介紹,希望在京借考的考生,需要向兩地招辦提出申請,其中包括本人戶籍所在地招辦和北京地區高招辦。兩地招辦都同意考生申請,考生才能在北京借考。
去年全國有16個省區市實施自主命題,自主命題省份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慶等地。因為自主命題各地試題不同,所以會對借考產生影響。
說法 “不能理解為允許高考移民”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這項政策,不能理解為允許高考移民。在今年的高校招生規定中,教育部仍表示,指使、組織或參與組織“高考移民”活動,為考生偽造或違規辦理戶籍遷移、中學學籍檔案的考試工作人員,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的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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