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6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桃園龍潭購地弊案,今天由陳水扁分別與蔡銘杰、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對質,由於審判長蔡守訓裁示被告蔡美利因為罹患癌症,錄製筆錄不具證據能力,隨後律師詢問4億佣金分錢之事,蔡銘杰面露痛苦表情並表示後悔碰了這塊土地。
今日新聞報道,龍潭案最初由蔡銘杰出面洽談2億元佣金,未能談成改由胞弟蔡銘哲接手,與辜成允、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談妥4億元佣金,這部分陳水扁是否知情是審理重點。在陳水扁與蔡銘杰交互詰問前,審判長蔡守訓裁示,蔡美利因為罹患癌症,錄製筆錄時可能因身體不適導致內容有所爭議,決定不具證據能力,其他人的筆錄皆具證據能力。
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三人是姊弟關係,律師詢問4億佣金如何分法?蔡銘杰表示,自己拿了89萬美金,其他分給蔡美利和蔡銘哲,因為姐姐從小照顧他們非常辛苦,蔡銘杰面露痛苦表情說,如果沒有碰這塊地,或許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了。
蔡銘杰說,在遍尋不到買主情況下,在辜仲諒辦公室裡提出要把佣金由2億元提高為4億元希望找到買主。蔡銘杰強調,這件事他沒有跟吳淑珍講過,但吳淑珍不知道是從哪裡聽說,所以要他去官邸解釋,但是吳淑珍未過要加碼。
對於蔡銘杰的翻供,陳水扁律師石宜琳質疑蔡銘杰筆錄不實,指出內容記載2億元變4億元,是因為第二次與辜成允見面時,辜成允告知辜仲諒講佣金就是4億元,蔡銘杰推想辜仲諒不想支付2億元,所以直接跟辜成允說給珍4億元,才會從2億元變成4億元。
蔡銘杰表示,當時心裡非常害怕,知道弟弟蔡銘哲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行賄罪,還擔憂蔡美利的身體狀況,才會這樣說,既不是要詐騙檢察官,也不是要亂講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