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6日電/由於內地許多水庫經久失修,從1998年開始,中央便陸續拿出資金對這些水庫進行除險加固。2008年2月,中央啟動了第三批病險水庫的維修工作,擬在3年內基本消除全國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的病險問題。為了查明前兩批水庫改造的資金使用和質量情況,2008年初溫家寶總理視察審計署時,親點要對相關工程進行審計。
文匯報報道,中國3年內能否完成全國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的改造任務?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潘曉軍說,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就是要回答溫總的這一思慮,重點關注所抽查水庫是否存在重要質量隱患及影響水庫度汛安全的問題。
老舊水庫 隱患嚴重
據了解,內地水庫多數建於20世紀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限於當時的技術經濟條件,不少水庫在設計施工質量上“先天不足”,加之工程設施年久失修老化嚴重,令許多水庫存有安全隱患,其中防洪標準低、大壩穩定性差、壩體壩基滲漏、建築物老化損毀、金屬結構和機電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等成為最突出的問題。
2008年4月,審計署啟動對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的審計工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選點江蘇省進行預調查,在形成一套完整的審計方案後,於去年11月底在全國正式鋪開。審計署安排了全國18個特派員辦事處,選取病險水庫項目較多、投資較大的河北、山西等18個省區進行調查。
潘曉軍介紹說,此次18個特派辦對400餘座水庫進行了詳細調查,審計資金約為150億元,審計工作將在4月底完成,5月份向國務院匯報。“從當前的審計情況看,如果資金到位及時、工程管理程序理順,3年完成中央提出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目標,困難不是很大。” |